GB 17625.1-2022電磁兼容標準解讀
更新時間:2023-06-07 點擊次數(shù):715
2022年12月29日,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(fā)布了GB 17625.1-2022《電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:諧波電流發(fā)射限值(設備每相輸入電流≤16A)》,該強制性標準將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實施并替代GB 17625.1-2012。本次標準的更新對家用和類似用途設備(07)、電子產品及安全附件(08/09),照明電器(10)的強制性產品認證有較大影響。自標準發(fā)布以來,新標準的技術差異與認證的換版要求倍受企業(yè)關注,本文聚焦于電子產品及安全附件(08/09),對標準換版的技術決議和法規(guī)要求進行梳理歸納。國家認監(jiān)委TC10技術專家組發(fā)布了關于GB 17625.1-2022標準換版認證實施方式的技術決議(以下簡稱技術決議),主要更新的技術內容涵蓋多功能設備、電視接收機的試驗條件、信息技術設備(ITE)的試驗條件以及外部電源。對于多功能設備,新標準要求產品的所有功能都能滿足對應的限值要求:①對可以每個功能分別獨立試驗的產品,需要每個功能都滿足限制要求,設備才能滿足標準要求。②對無法獨立運行每個功能的產品,需在所有功能同時開啟條件下滿足的限值要求,設備才能滿足要求。③設備的某一功能與其他功能相比,能顯著地被視為設備的主要功能,設備可在同時開啟全部功能的情況下進行試驗,并用其主要功能的限值進行符合性判定。如,一臺門上帶有電視屏幕的冰箱仍然以制冷作為其主要功能。新標準更改了電視接收機的試驗條件,更加適合于當下電視機的性能參數(shù)的配置,更改內容主要體現(xiàn)在亮度調節(jié)、音量調節(jié)、節(jié)能功能等方面。需要注意的是,本次標準換版無需針對電視接收機功能對產品進行補充測試,僅需對電視機產品在ITE狀態(tài)(如有)下補充測試。信息技術設備的通用試驗條件做出編輯性改動,使具體要求更加清晰明確,該條款不涉及換版補充測試。對外部電源(EPS)進行詳細分類,不同類型電源有著不同的測試要求:①對于為特定型號設備設計的EPS,應和特定型號的設備按照針對設備的特定試驗條件一起試驗;②對于非特定型號設備設計的EPS,應使用與使用說明中規(guī)定設備性能接近的負載或模擬負載進行試驗,并且EPS制造商應在使用說明中特別指出能給哪些類型設備供電,這些被供電設備的類型應按第5章要求分類,EPS應滿足相應分類的限值要求。
根據(jù)CCC發(fā)證機構的新標準換版公告,企業(yè)需要按照以下時間要求完成GB 17625.1-2022新標準的CCC證書換版工作:①2024年6月30日前,認證委托人可自愿選擇新標準或舊標準實施認證;②2024年7月1日起,將采用新標準實施認證并出具新標準認證證書,不再頒發(fā)舊標準認證證書;③按舊標準獲證的產品,應在新標準實施日期后(即2024年7月1日)的第一次跟蹤檢查結束前,完成換版工作;④所有舊標準證書換版工作,最遲應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,逾期未完成轉換的認證證書,將予以暫停;2025年9月30日仍未完成轉換的認證證書,將予以撤銷;⑤對于2024年7月1日前已經出廠、投放市場并且不再生產的獲證產品,無需進行證書轉換。需要注意的是,GB 17625.1-2022《電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:諧波電流發(fā)射限值(設備每相輸入電流≤16A)》是國家強制性標準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標準實施之日起(即2024年7月1日),不符合強制標準的產品,不得生產、銷售和進口,否則可能面臨處罰。